绵阳市中心城市自来水价格一览表 | |||||||||||
序 号 | 供水类别 | 终端水价 (元/立方米) | 其 中: | ||||||||
1 | 居 民 生 活 用 水 | 级 别 | 水量基数 (立方米/户 · 年) | 城市供水价格 (元/立方米) | 污水处理费 (元/立方米) | ||||||
第一级 | 216及其以下 | 2.96 | 2.01 | 0.95 | |||||||
第二级 | 216—300(含300立方米) | 3.92 | 2.97 | ||||||||
第三级 | 300以上 | 6.78 | 5.83 | ||||||||
其中:未实行“一户一表”的居民合表 用户和执行居民水价的非居民用户用水 | 3.25 | 2.3 | |||||||||
2 | 非居民用水 | 3.75 | 2.35 | 1.4 | |||||||
3 | 特种行业用水 | 7.1 | 4.8 | 2.3 | |||||||
其中:洗车场用水 | 9.2 | 6.7 | 2.5 | ||||||||
城市供水价格类别及基本范围划分
根据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《关于规范用水用电用气价格分类范围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绵市发改环资[2014]586号)规定,供水价格类别及基本范围划分如下:
一、居民生活用水
指居民家庭日常生活用水,流动人员居家生活用水,人民解放军、武警部队、公安干警办公及生活用水,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水,养老福利机构用水,社区居民委员会服务设施(指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场所、非经营的公益性服务设施,下同)用水,监狱监房生活用水,城市市政、消防、环卫、园林、绿化等公共设施用水。
二、非居民生活用水
指除居民生活用水、特种行业用水以外的其他用水,包括工业、经营服务用水和行政事业单位用水等。
(一)行政事业用水
指党政机关、社会团体,由政府财政补贴的教科文卫及社会公益性单位和组织,外国驻川非经营组织办事机构用水。
(二)工业用水
指从事工业性产品生产或运用物理、化学、生物等技术进行加工和维持功能性活动所需用水。包括冶金、化工、机械、造纸、制革、纺织、印染、医药、电子和其它制造业用水,种植业、养殖业的农产品加工用水。
(三)经营服务用水
指流通过程中从事商品交换、流转和提供商业、金融等有偿服务的企业或组织用水,各种住宿收费经营用水、餐饮业用水。
三、特种行业用水
包括茶楼、歌舞厅、夜总会、健身房、高尔夫球场、滑雪场、休闲会所、桑拿、浴(足)室、美容、美发、酿酒、饮料、饮水制造(含纯净水)、烟草加工、洗车等用水。